课程简介
一、招生对象
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二、培养方式
1.教学地点:校外教学点。在学校的批准下,由校外教学地点具体落实进行日常教学管理,鼓励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模式。
2.学籍管理:高职学校。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学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重要提示: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具有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2019年普通高校(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等)已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