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沂普通高中录取政策

  • # 临沂招生政策
2794人阅读 2024年03月06日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 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 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此种情形不视为超计划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沂河新区)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城区民办学校,由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录取工作。其余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提前录取。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 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 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本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对专业课成 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降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要求。各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备案,7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普通生(含指标生)录取

  依据报名权限,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沂河新区考生可以填报6个平行志愿。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如果经检索该考生全部志愿均未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失去被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机会。其他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指标生录取的限制性条件,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不成指标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并于第二年减少未完成计划初中学校的相应指标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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