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山市中考补录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中山市提前批、第 一批高中阶段学校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初中学校:
2023 年中山市提前批、第 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和网上注册工作于7月17日结束。部分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因考生放弃录取或第 一次投档时尚未完成产生缺额计划,需进行补录。补录工作按照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计划
补录计划分五种类型,第 一类是普通高中艺术生计划;第二类是普通高中港澳台班计划;第三类是普通高中普通生 A、B 计划因考生放弃录取产生的缺口计划;第四类是部分民办普通高中第 一次投档未完成产生的剩余计划和新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第五类是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2023 年我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补录计划详见附件,招生学校具体信息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二、填报补录志愿控制分数线
第 一类计划补录时,划定中 考总 分 最 低控 制 分数线为 400分(中 考总 分 取考生中 考总 分 A 或总分 B 中的高分值),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第二类计划补录时,华辰实验中学不降低原录取分数要求,详见附件;博文学校、迪茵公学补录时,划定中 考总 分最 低控制 分数线为 350 分(中 考 总 分取考 生中 考 总 分 A)。第三类计划补录时,不降低原录取分数要求,即各普通高中的最 低控制分数线与第 一次投档时的最 低出档分数、最 低投档位序、考查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相同。第四类计划补录时,划定中 考 总 分最 低控制 分数线为 400 分(中 考 总 分取 考生 中 考总 分A 或总分 B 中的高分值),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第五类计划补录时,不设置中 考 总 分最 低要求。各高中阶段学校补录最终出档分数线根据实际投档情况划定。
三、补录填报志愿条件
已报名参加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目前尚未被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或放弃提前批、第 一批录取,且中考成 绩和其他条件达到此次补录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此次补录。注意:在提前批、第 一批正式录取阶段选择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补录,但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补录,但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广东省户籍考生、港澳籍考生、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待遇考生、通过中考随迁子女资格审核的外省户籍考生,可填报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志愿,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本次提前批、第 一批高中阶段学校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补录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提前批、第 一批志愿信息无效。凡有意愿入读普通高中或中职类学校试点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填报本次补录志愿。补录完成后,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其原第二批中职类学校志愿继续有效。
四、补录办法
(一)考生补填志愿时间及要求。
7 月 20 日 15:00 至 7 月 21 日 15:00,符合资格条件且需参加补填志愿的考生,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山市中考补录志愿填报系 统 (教 育 城 域 网 用 户 http://10.25.1.66:8004/zjzy/ , 公 网用 户http://61.142.114.234:8004/zjzy/),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考生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予以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录机会。分开填报。填报学校志愿时,系统只显示考生符合补录条件的相应类别计划志愿。特别提醒考生:不具备相关学校走读条件的考生慎重选择走读生志愿,选择民办学校自费生志愿的,需先了解清楚有关学校的收费标准,考虑清楚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选择填报,补录投档录取后,原则上不作注销录取处理。
(二)补录志愿设置。 根据补录计划类型,补录志愿设置为相应的五种类型。其中, 第 一类设艺术生志愿 2 个;第二类设港澳台班志愿 2 个;第三类 设 B 类计划志愿 1 个,A 类计划志愿 3 个;第四类设志愿 4 个; 第五类设学校志愿 2 个,含 6 个专业志愿。考生根据自身条件结 合中考成 绩情况选择填报。同一类计划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 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先后顺序由考生自定,住宿生和走读生。
(三)投档办法。
1. 投档顺序:本次普通高中补录时,根据补录志愿类型分批进行投档,分别按第 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和第五类的顺序分批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2. 第 一类艺术生计划投档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学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 绩,即中 考 总 分(总分 A 或者总分 B 的高分值)×60%+术科成 绩×40%,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3. 第二类港澳台班计划投档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按中 考 总 分 A 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出档。
4. 第三类计划投档时,先对 B 类计划志愿进行单独投档,再对 A 类计划志愿进行平行志愿投档。B 类计划投档执行总分B,A 类计划投档执行总分 A。投档后 B 类计划未完成的转为A 计划投档。
5. 第四类计划不区分 A 类和 B 类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中 考 总 分 A 或中 考 总 分 B 中的高分值进行排序,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6. 第五类计划按考生中 考 总 分 A 实行平行专业志愿投档。
7. 投档过程中,若所投档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投档总分相同的,则按“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比较顺序为:首先进行政策照顾优先录取的考生(艺术生除外)的投档;第二,比较语 文、数 学、英 语三 科的总 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第三,依次按数学、语 文、英 语的顺序比较 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第四,比较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等级总分高的优先投档;第五,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级高的优先投档。7 月 22 日凡有补录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录取工作。本次补录后将立即进行第二批中职学校投档录取,已被本次补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批中职学校投档录取。补录出档分数线将通过中山招考网公布,录取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考生预留的有效手机。7 月 23 日 8:00-16:00 考生须登录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意向选择,选择“注册报到”或“ 放弃录取”。考生还需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依时办理现场注册 报到手续。
五、补录工作安排
7 月 20 日上午 11 时开始,各镇街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和初中学校进入中考补录志愿填报系 统 下载符合本次补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补录。请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做好补录宣传、指导工作,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条件,跟踪考生补录志愿填报情况。本次补录不需要初中学校系统审核和打印志愿表,以系统上考生确认的志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