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米东区小升初(初中)学区划分
1、市第58中学
石化片区、金戈壁社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的人员子女。
2、市第63中学
米东区中路以东,芦草沟河以南,北疆铁路支线以西,米东中路东五巷以北区域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市第79中学
河滩路至喀什东路以东,米东南路西四巷至轻工业技术学院以南,米东南路南至喀什东路北至西四巷以西,喀什东路至米东南路以北片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市第84中学
河滩北路、米东南路以东,北疆铁路支线以南,东华南路、会展大道以西,河南路以北片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市第98中学
稻香南路(南至米东中路、北至碱沟西路)、龙河南路以东,古牧地中路(西至龙河南路、东至米泉南路)、民泰街以南,米东中路以西片,碱沟西路以北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的人员子女。
6、市第99中学
古牧地镇东工村、西工村、太平渠村铁路以北片区,三道坝镇塔桥湾村、天生沟村、十二户东村、十二户西村、新庄子村、东滩村、头道坝村、大庄子村、二道坝村、三道坝工业园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市第100中学
龙河中路以东,府前路至中颐南路以南,米东中路到芦草沟河至中颐南路以西,古牧地东(中)路以北片区;太平渠村铁路以南、纸板厂、菜园子村、园艺场村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的人员子女。
8、市第101中学
米泉南路以东,古牧地中路以南,米东中路以西,民泰街以北片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的人员子女。
(说明:该区域原属乌市第98中学招生学区,自2023年秋季起划归乌市第101中学,过渡期为三年。在过渡期内,该区域内的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购房并实质性入住的人员子女,仍可享受乌市98中学入学政策。)
9、市第102中学
河滩路至永顺街以东,永顺街至米东南路、米东中路东五巷以南,东华北路以西,米东南路东一巷、西三巷以北片区(农六师十三户社区幸福小镇除外)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0、市第103中学
铁厂沟镇辖区内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福州西路以南区域、柏杨河乡玉希布早村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1、市第104中学
乌市111小学、112小学和本校小学毕业生,三道坝镇三道坝小区、碱泉子村、西阴沟村、红星村、河南村、三道坝村、上三道坝村、四道坝村、 韩家庄村、杜家庄村、 皇宫村、杜家庄村、三道坝镇阜丰公司,柏杨河乡红柳村、梧桐窝子村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2、市第105中学
长山子镇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3、市第106中学
初中部暂停招生。
14、市107中学
古牧地镇西二渠村、下沙河村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5、市第108中学
龙河南路以东,古牧地西路以南,稻香南路以西,永顺街至稻香南路以北片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的人员子女。
16、市第114中学
上沙河一巷至广兴西街以东,龙河南路西一巷至振兴路、碱沟西路至上沙河一巷以南,龙河南路至永顺街以西,永顺街至龙河南路以北片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的人员子女。
17、市第121中学
米东南路以东,米东南路东一巷以南,米东南路东二巷以西,辽源街(城北主干道)以北片区;河滩路以东,米东南路西三巷以南,米东南路至西四巷(自治区轻校路口)以西,米东南路西四巷至自治区轻校院南以北片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的人员子女。
18、市第122中学
米东区公务员小区、神华怡园小区、古牧地镇皇渠沿村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的人员子女。
19、市第123中学
招生片区:民康北路以东,轮台东路以南,米东中路至芦草沟河以西,府前东路至中颐南路、芦草沟河至皇渠南路以北片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0、市第128中学
芦草沟乡人民庄子村2—6队、炭厂副业队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1、市第129中学
沙河中路至广兴西街以东,府前西路东至龙河中路西至沙河中路以南,龙河中路至龙河南路西一巷、振兴中路至碱沟西路、上沙河一巷至广兴西街以西,广兴西街至上沙河一巷、碱沟西路至振兴中路、龙河南路西一巷以北片区、上沙河一至五队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上述区域内购房并实质性入住人员子女。
22、市第140中学
柏杨河乡辖区(玉希布早村、红柳村、梧桐窝子村除外)和米东区化工园福州西路以北区域内(铁厂沟镇大草滩村常住户籍除外)的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3、市第141中学
农六师十三户社区幸福小镇、地磅片区卡子湾村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4、华兵实验中学
只招收米东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5、米泉中学
只招收米东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政策的米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备注:
1.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在保障不超过部颁班额标准(50人/班)的情况下,按照招生学区分配入学。若招生学校学位不足,由米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初中学校2023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原招生基本学区的基础上,采取多校联片、适度调整的办法,形成2023年初中学校的实际招生学区。
2.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按照《米东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在学校班额不超过部颁班额标准(50人/班)的情况下,由米东区教育局依据其租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在米东区政府指定的13所国办初中学校就读,接收学校要妥善做好学生入学工作,并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同班就读,享有同城待遇。
3.各学校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