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考加分及降分政策汇总
天津市的中 考政 策有几 项加 分和降 分录 取的政 策,今天为各位家长和同学整理了各种加 分和降 分的政策,一起来看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1. 2022至2023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2. 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
3. 台湾省籍考生;
4. 少数民族考生。
2.录取分数线降20分录取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20分录取。
1. 烈士子女;2.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含己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 的子女;3. 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教援人员的子女;
3. 录取分数线减10分录取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10分录取:
1. 作战部队(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投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2. 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3. 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教援人员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己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己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4. 录取分数线减5分录取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5分录取: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5. 同等优先原则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2.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3.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4. 2022至2023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5.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