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转学相关工作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应当按时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分的学区,接收学区内学生入学。
就近入学主要依据学生家长的“居住证明”和户口簿(以下简称“两证”)以及学生实际居住地情况安排入学。“居住证明”指以下情况:①有住房者,须提供住房权属证明(产权证、使用权证、合同等材料),包括产权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等)和使用权住房(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因贷款购买住房而暂无住房产权证者,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②无住房者,须提供家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信息查询表》(经家长授权同意,该表由学校依据家长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代为查询)。
一、小学入学
1.入学报名。小学招生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下旬进行,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学区内”小学登记报名,学校核实实际居住情况安排其上学。具体安排家长可以查看学校在招生前公示在居住小区的《**学校招生入学通知》。
2.家长需要提供材料。学生家长的“两证”及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外省市随迁子女需要提供家长有效的《辽宁省居住证》。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
二、初中入学
初中入学实行小学对口直升的方式,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小学升初中“两证”和实际居住地有变化的,各小学依据学生家长提供的“两证”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在每年六年级下学期(3月—5月)对小学六年级学生进行学区认定。认定学区后,每年6月1日—15日(周六、周日除外),为此类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即“小六归口”),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学区内”小学一 次 性 办理。办完“小六归口”转学手续后,学生继续在原小学学习,小学毕业后其学籍信息“对口直升”到“学区内”初中学校,升入初中时学生直接到“学区内”初中学校报到即可。
三、中小学转学
学生转学实行“一站式办理”。家长持“两证”等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转入、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实行“一网通办”,即学籍转接由转入学校在系统内发起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及双方主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内核办。所需材料参照小学报名材料。
四、中小学休复学
1.休学。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较长时间停止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学生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为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凭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学校同意,可继续休学,并在学籍系统中按休学流程办理。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又不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家长办理复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申请休学的,经学校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准予休学。毕业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严禁假借休学变相留级或插班重读。
2.复学。因病休学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须持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上传到学籍系统中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学生复学后原则上编入原来班级学习。一学年内因休学连续停课2个月以上或累计停课3个月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复学到下一年级就读。
五、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我市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学校首先在审批地招生,学生只能先申报“居住证明”所对应的区域内的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结束后还有剩余计划的,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申报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的民办学校。
具体流程:学生在大连市教育局网首页“大连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系统”报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核准信息——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家长到录取学校报到缴费。
2020年开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年级,转学流程参照民办学校招生流程,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后,方可办理转学,学籍转接实行“一网通办”。
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请家长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提前咨询学校所在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科室(咨询电话见附表)。
大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咨询电话
序号 | 区(市县)教育局 | 电话 | 备注 |
1 | 中山区 | 0411—82318096 | |
2 | 西岗区 | 0411—83606567 | |
3 | 沙河口区 | 0411—84368409 | |
4 | 甘井子区 | 0411—881595280411—88159948 | |
5 | 高新园区 | 0411—84799335 | |
6 | 旅顺口区 | 0411—86367715 | |
7 | 金普新区 | 0411—87676837 | |
8 | 普兰店区 | 0411—83182749 | |
9 | 瓦房店市 | 0411—85601275 | |
10 | 庄河市 | 0411—89819557 | |
11 | 长海县 | 0411—39371522 | |
12 | 长兴岛 | 0411—85095740 | |
13 | 大连市 | 0411—84603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