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 # 东莞中小学
2127人阅读 2023年11月13日

近日,市教育局举行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微发布会,发布和解读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根据目前各镇街报送的数据统计,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供给能满足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同时,我市继续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实行四个方面“不变”,四个方面“优化”,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平稳有序,努力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水平。

四个方面“不变”

1、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其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管理权限由教育部门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属地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统筹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按地段对口入学、多校划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继续实行公民同步招生和网上报名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从2020年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2020年我市建立了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实现了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将继续依托招生平台实行同一时间段网上报名和公布录取结果,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

3、继续实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今年我市将继续按照去年做法,每个学生可结合实际填报不超过3所的民办学校志愿,根据派位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学生的志愿顺序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随机录取。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初定在7月5日左右,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电脑派位招生计划等将另行公布,请各家长密切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各镇街(园区)的微信公众号。

4、继续实行积分或优待政策方式安排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
近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入学”和“优待政策”两种方式入读公办学校。今年我市重新修订《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实施办法》三份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有关政策文件(三份政策文件将于近日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中,我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继续通过积分入学方式,根据各镇街(园区)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数,按照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家长可以查阅《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了解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积分项目、申办流程和录取规则。近期各镇街(园区)也会陆续通过本镇街(园区)的微信公众号公布积分入学的学位供给情况(包括可积分申请的年级以及提供的积分学位数),请有关家长密切关注各镇街(园区)微信公众号。

此外,符合我市优待政策的随迁子女也可以按照各优待政策相应的条件和规定向属地教育部门申请公办学位。优待政策分市级优待政策和镇街优待政策,市级优待政策共7项;镇街优待政策由各镇街(园区)结合实际制定,建议各家长密切关注各镇街(园区)招生方案。

四个方面“优化”

1、优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依据居住证入学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管理,规范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在去年招生入学政策中明确,在2022年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至少有一方要求是东莞市户籍或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今年我市将延续并继续规范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住证入学的要求。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家长须在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期间自行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补录。在此,也温馨提醒各有关非户籍学生家长,如小孩明年需要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请提前办理好有关证件。

2、优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政策
东莞市委、市政府一向高度重视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想方设法,综合施策,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优化入学政策,逐步提高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增强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一是优化积分方式仅用于申请公办学校。我市从2022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鉴于此,在新修订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中明确,从2023年秋季起,积分入学仅面向申请公办学校(含属地购买服务)。即从2023年起,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计划申请公办学校(含属地购买服务),可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申请;如计划在民办学校就读领取学位补贴的,直接在入学后向民办学校提出申请即可。同时,今年起优化了积分项目分值,提高“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和“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分值,其中,“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分值从每月1分调整到每月1.5分;“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从每个险种每月0.2分调整为每个险种每月0.3分。该调整经过充分研究,主要考虑是优先解决在莞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二是提高民办学位补贴标准。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3年秋季起,将义务教育非户籍学生民办学位补贴从分两个档次调整为一个档次,将二档补贴标准提高至一档补贴标准,即学位补贴的标准全部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该补贴标准适用于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在校生。三是简化民办学位补贴申领流程。由于学位补贴统一为提标为一个档次,且实行非户籍学生全员覆盖,为此从2023年秋季起,非户籍学生不再需要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并确定补贴档次。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在开学后,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民办学校收集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呈报教育部门审核,审核符合资格后发放学位补贴。

3、优化双胞胎同校入学的调剂方式
去年,在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第 一轮补录中,对于均有录取结果的双胞胎调剂原则以派位号为依据,将派位号后的双胞胎一方调剂到派位号前的双胞胎一方录取学校。今年,将该调剂原则优化为“双胞胎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双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由招生平台将被靠后志愿录取的双胞胎一方自动调剂到被靠前志愿录取的双胞胎一方的学校”,进一步提高家长的满意度。

4、积极解决多孩家庭同校入学需求
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步放宽,多孩家庭小孩同校入学的需求也逐渐增加,为进一步解决该类家庭接送困难,经过前期问卷调查获取的入学需求情况,结合我市今年的学位实际,在平衡各方需求的基础上决定:
(1)公办学校:由各镇街(园区)结合属地公办教育资源实际,合理制定辖区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兄弟姐妹公办学校同校入读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调剂办法等,积极解决多孩家庭小孩入学接送困难。
(2)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和“政府购买服务”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民办学位,按剩余民办学位50%的比例提供学位优先满足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需求。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本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非毕业班就读或2023年秋季能直升录取到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如“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计划数超过申请人数,全部予以录取,剩余的学位计划数增加至“电脑派位”计划数。如提供学位计划数少于申请人数,由民办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随机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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