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小升初入学条件和有待政策
一、入学条件
凡年满 6 周岁且不超过 18 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随迁子女,其父或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入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
(一)父或母是东莞市户籍居民的,可直接为共随迁子女提出入学申请:
(二)父母双方都是非东莞市户籍的,其中
1.父母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2.父母是港澳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3.父母是台湾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父母是外国国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随迁子女,仅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具体入学条件和办理办法在年度招生文件中另行规定。
二、优待政策
入学优待政策的主要类型包括:
1.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
2.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住宅)
3.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住宅)
4.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
5.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条件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证
6.符合规定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辆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等;
7.符合规定的抗疫医务人员的子女
8.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