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中考政策规定(报名+考试+录取)
东莞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
2.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和录取资格
(一)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的报考和录取资格。
政策性照顾考生包括:
1. 在我市工作,非本市户籍的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的子女;
2.在我市工作,持有省人社部门颁发的《优粤卡》或市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东莞市优才卡》(有效期内,含莞香卡和玉兰卡)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特色人才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在我市工作,非本市户籍的东莞在站博士后的子女;
3. 祖籍为东莞或在莞投资、就业的华人华侨子女;
4. 台湾学生。
今年,我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调整中 考 加 分优待政策,取消散居少数民族学生加分项目,严格落实加分资格信息公示制度。
(二)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符合异地中考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还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具体条件为:截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8月31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2023年异地中考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的审核流程及方式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
(四)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符合异地中考条件的,还可报考我市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
三、填报志愿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预计5月上旬发布。考生在6月2日至6月8日登录中考管理系统(https://dgzk.dgjy.net/)填报志愿。
四、中 考科 目及分 值
2023年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1.考试科目:成 绩总分为800分,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
2.考查科目:考生考查成 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计入学业考试成 绩总分。
五、录取
(一)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 绩总分分批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C等级的初中毕业生。考查科目成 绩不合格的,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因此,凡是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二)名额分配到校。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 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市 第 六高级中学、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共8所学校招生计划数(除招收随迁子女人数和招收特色发展学生人数外)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数,按各初中学校本市户籍初中应届考生数占全市本市户籍初中应届考生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本市初中就读的本市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的应届生参与名额分配,凡是超过当年普高最 低录取控制线且第 一批次第 一志愿填报了8所学校之一的学生,参与该校名额分配录取,不再设限制性录取分数线。名额分配计划预计5月下旬发布。
(三)录取批次。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提前批、第 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等5个批次,第二批录取开始前有1次普通高中公开补录。其中,提前批中,我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经申报可自主招收体育、艺术、科技、人文、数理等方面特色发展的学生和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预计4月中旬发布。
表2 录取批次及志愿数量
六、中考日程安排
表3 东莞市2023年中考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2023年计划安排日期 | 事项 |
1 | 3月30日-4月7日 | 中考报名 |
2 | 4月中旬 | 发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 |
3 | 4月20日-28日 | 中考体育考试 |
4 | 5月上旬 | 发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
5 | 5月11日-12日 | 非本市户籍考生回原籍毕业考试 |
6 | 5月13日-14日 | 中考英语听说考试 |
7 | 5月23日-6月2日 | 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
8 | 5月下旬 | 发布名额分配计划 |
9 | 6月1日 |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补考 |
10 | 6月2日-8日 | 填报志愿 |
11 | 6月26日-28日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
11 | 6月29日 | 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补考 |
13 | 7月3日 |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考 |
14 | 7月7日前 | 公布中考成 绩 |
15 | 7月8日-7月15日 | 普通高中录取(包括补录) |
16 | 7月15日-21日 |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
注:各工作时间节点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可能有微调,具体请留意“东莞慧教育”公众号。
七、温馨提示
招生季即将到来,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将陆续发布系列招生政策和相关工作信息。市教育局未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对招生政策及信息进行发布、解读和咨询。承诺“免试”招生,私下签订入学协议,均不可信!请考生、家长注意甄别,请勿轻信各类所谓教育咨询公司、中介机构、公众号等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又耽误考生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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