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3年中招政策性加分
根据《安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基函〔2023〕21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信息统计工作明确以下事项,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初中学校要根据附件1明确的加分对象和标准,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 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照顾条件初审工作涉及事项多,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阅读相关材料,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严格按要求审核、报送材料,严禁不核对就签字。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好辖区初中学校的照顾条件初审工作,并按附件5格式汇总材料。
有关照顾条件所需各项表格见附件,各学校不得简单将照顾条件表格发给全体学生,要根据学生具体申请情况,精准发给有需要的学生。
参加市区中招的照顾对象统计信息由学校审核、统计后上报安阳市教育局、基教科,电话:0372-5116815。
安阳市2023年市区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高中时照顾10分。市区所属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在报考市光明中学(原洹北中学)、市开发区高中、市龙安高中时按照规定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