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员常见问题解析
第 一,何时送检?
所有计量设备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公司统一要求进行计量检定。计量负责人批准后,按计划定期组织进行检定或校准。在距检定日期一个月或半个月以前,由设备管理员统一送检。
新购入的计量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使用中的计量检测设备须按预定的周期按时进行检定或校准,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如何确定是检定or校准or校验?
为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可靠并能溯源,必须对所用仪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或校验。
1.仪器检定:认证项目所用的仪器,凡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定期送检,例如玻璃液体温度计、流量计、压力表等。目前我国强制管理的工作计量器具有40项、62种。
2.仪器校准:对于未列入强检目录但可以溯源的计量器具,由实验室自行寻求校准机构。
3.仪器校验:对于不能溯源的、非强检仪器,或者所在地区计量检定机构尚无能力检定的仪器,被认证机构可以自己进行校验,制定校验方法(或规程)。自校方法应参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02-2010)的要求进行。
第三,实验室内部校准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按照目录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内部校准需要校准标准。如果对外检测,需要授权。
内校要求:
1.环境条件-校准如在检定(校准)室进行,则环境条件应满足实验室要求的温度、湿度等规定。校准如在现场进行,则环境条件以能满足仪表现场使用的条件为准。
2.仪器-作为校准用的标准仪器其误差限应是被校表误差限的1/3~1/10。
3.人员-校准虽不同于检定,但进行校准的人员也应经有效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持证人员方可出具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也只有这种证书和报告才认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