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 一章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职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业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考试与评价、执业管理等活动。
1.0.3 本标准所称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是指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从事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人员。
1.0.4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按职业技术水平并根据从事项目监理的实际职务分别划分为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全面履行项目监理职责的管理者。
驻地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并授权,负责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职责的管理者。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驻地监理工程师任命并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字权的监理人员。
1.0.5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作综合能力等级分别划分为一级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二级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三级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和四级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共四个等级。
一级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过2项及2项以上高速公路、特大桥、大型枢纽立交桥或特长隧道等项目,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知识、很强的职业技能和能力、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
二级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过2项及2项以上二级公路、大桥、互通立交桥或中、长隧道等以上等级项目,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知识、较强的职业技能和能力、较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
三级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过二级公路以下、中小桥、普通立交桥或短隧道等项目,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知识、初步的职业技能和能力、初步的工程监理经验。
四级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交通运输工程(公路)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公路工程项目上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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