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无套路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资格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中级资格审核实行报名资格网上审核。对“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信息的、资料上传不齐的以及资料审核存疑的报名考生,须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报名地审核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级资格审核:实行报名资格网上审核。对“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信息的、资料上传不齐的以及资料审核存疑的报名考生,须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报名地审核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时间
(一)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四、收费标准
(1)考试费: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
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6元*2科,合计考试费112元。
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6元*3科,合计考试费168元。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5元*1科,合计考试费65元。
(2)线上培训费:
初级 1、特惠班原价¥990元,优惠后¥750元(有效期一年)
2、全科全程班原价¥1399元,优惠后¥900元(有效期两年)
中级 1、特惠班原价¥1699元,优惠后¥1200元(有效期一年)
2、全科全程班原价¥1868元,优惠后¥1500元(有效期两年)
(3)教材费
初级教辅资料 预定:121元。
中级教辅资料 预定:2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