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社会工作者证书
世纪精英~职业认证培训
一、考试简介
1、考试介绍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 [1] 发[2006]71 号)精神, 从 2006 年 9月 1 日起,国家对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高级社会工作者三个级别。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另行制定。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1.1 考试方式
2023 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方式为笔试,主要科目内容及答题要求如下: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 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 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1.2 社会工作者前景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受到高度重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为我国未来十年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纲要编列的具体内容是:“发展目标: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 2015 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 200 万人。2021 年报名人数近 82.9 万,比上年增长 36%,创历史新高。
“主要举措: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就业去向: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
1.3 考试政策
第一条 人事部、民政部共同成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部,负责研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和考试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民政部组织成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命题,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
第三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第四条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分数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五条 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相应报名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 ,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申请人凭准考证及有关身份证明,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六条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第七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点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应经人事部、民政部批准。
第八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 和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参与或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实行自愿原则。
第九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应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报考信息
2.1 报名时间
2022 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 4 月 21 日开始;各省报名时间有所差别,报名官网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2023 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 4 月份,考试均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2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 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2.3 考试教材
2022 年 3 月 25 日正式发行出版,社会工作考试大纲经全国社会工作者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2022 版教材在 2021 年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修改内容约占全书的 30%。
2.4 报名流程
1、注册、学历核验。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2、填报报考信息。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
3、线上核验或现场核验。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报名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核验。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考生可能会需要再次上传资料或者进行现场核验。
4、网上缴费。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2.5 准考证打印时间
社会工作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考前一周;
2.6 考试时间
2022 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时间重新调整回 6 月份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题型科目安排
参考如下
2.7 查询时间
2022 社会工作师考试查询时间预计 2022 年 8 月下旬开始;社会工作师考试查询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2.8 合格标准
根据历年社工考试合格分数线,可知: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 60 分(试卷满分均为 100分)。
2.9 管理/有效期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 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10 证书领取时间
纸质证书的发放一般在分数公布后 3 个月左右,各省市由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 1 年内提出初始登记申请。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登记和再登记。首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 1 年内,登记有效期为 3 年。首登记后,每 3 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 3 个月。
3.证书样本
二、课程体系
网校视频课程共 4 大录播班次,覆盖全阶段复习内容,全程共分为三阶段进行学习,复习阶段如下:
2.3 套餐介绍说明
三、题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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