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作为中、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它得到了英国专家的技术支持。级别划分为PETS-1至5级。1.2发展简史1999年6月,教育部考试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介绍PETS考试体系。同年九月PETS1~4考试在北京、天津、辽宁、浙江、山东、河南、广东等10省市试举行。2000年考试扩大到15省市,考试人数近100000人。1999年9月起有关单位用PETS-5考试正式取代了过去的WSK的EPT考试。我国教育考试中心正在用PETS2、PETS4考试的标准改造高考与研究生考试中的英语考试。现正计划用PETS2考试分别取代自考公外的英语1级考试。PETS一级至四级的考试报名和组织工作由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负责。PETS五级取代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中的EPT考试,其考试时间、组织方式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其他科目一致。
2.1考试报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自2007年9月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报考,各地考点不得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体或个人报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但在2007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中,取得笔试或口试单科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2008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仅限报考2007年3月份考试不合格或者没有报考的笔试或口试单科。其他考生报考无任何条件限制,也可跨级别报考。》》2.2报名时间PETS:每年一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每年七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时间以当年当次通知为准。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参见各省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通知。》》2.3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既可作为持有者英语能力水平的权威性证明;又可为各地各单位对其所用人才的英语水平提供一个公正、统一的评价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