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的报考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 得 工 程 类 或 工 程 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 得 工 程 类 或 工 程 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 工作满 4 年, 其中从 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 取 得 工 程 类 或 工 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 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
4. 取得工 程类或工程 经济 类硕 士学位, 工作满2 年, 其中从事建 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 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 实务》 2 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 须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 取得原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且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 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2023年一级建造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9~10日。开设班次:导学、精讲、习题、案例专训、冲刺。
学习方式:面授、网课、直播。网络课程可随报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