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培训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社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宜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目前,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公共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还可以为企业员工、白领、高级管理人员、运动员、家庭提供教育、辅导、指导等服务。
一个好的行业,一份好的心情与生活!营养师,健康自己,关爱他人。如果您对营养感兴趣,请来北方学校营养师培训班,收获满满!
培训对象:
幼儿园保健人员、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集体食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培训内容:
基础营养、食物营养与食品卫生、人群营养、公共营养、营养缺乏与营养过剩、营养与疾病、营养强化与保健食品等知识与技能。
申报条件:
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