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上岗操作证由国家应急部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专业有:
电工作业: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电力电缆、防爆电气、继电保护、电气试验;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钎焊;
高处作业:登高、高处安装维护与拆除
考试:
初培:理论+实操,均为满分100分,80分合格,理论实操都合格才能通过考试
复审:只考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