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视光学校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① 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获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且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科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被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备注:
①本专业:眼视光与配镜专业、眼视光技术、眼视光学。
②相关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光学、材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