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职业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企业内部主要从事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国家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该职业已被国家列为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计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三、职业等级
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助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我们现在做的主要的培训项目是2级和3级培训班和代报名。
四、考试时间
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
具体安排是: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每年5月、11月第三个周末。
五、考试程序
第 一.在各省和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
第二.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第三.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
第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第五.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
六、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第 一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
(2)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一寸电子版一份,两寸免冠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