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报考条件
初级会计职称: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级会计职称: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具备博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会计职称: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考试时间
初级会计职称: 每年五月份
中级会计职称: 每年九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