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三班制共需6-8名持证上岗人员。
集中火灾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和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保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职业功能
消防设施监控、设施操作、设施保养、设施维修、设施检测、技术管理和培训6个职业功能。
三、培训内容
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统编教材施教,培训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理论课程主要学习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
1、线上授课+线下实操+考前培训;
特别备注:<<符合国家补贴条件者>>(通过国家理论考试和实操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国家补贴: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