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工作业
欢迎咨询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特种作业证
学校以增强我省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持证上岗为目的,秉承忠诚、敬业、和谐、创新的宗旨,依照建(构)筑物消防员教学大纲有关规定开展培训。学校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消防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面向社会招收从事消防安全相关领域的消防工作者,以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灭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学校培训专业为“建(构)筑物消防员”,层次为初级、中级、高级。学员一律全日制在校培训,使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系列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2018年全年培训学员1531名。
师资力量
学校邀约江西省消防协会专家组成员作指导,聘请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6名,兼职教师2名,分别承担理论教学、实操教学以及相关工作。
教学内容
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初、中、高级)》和国家统编教材施教,分为理论教学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理论课程主要学习燃烧基础、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考试介绍
考试分结业考试和鉴定考试两阶段进行,考试内容均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结业考试由《众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组织进行,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之,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结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此证仅作为培训依据,不能用于上岗),获得《培训合格证》的学员方可参加第二阶段的鉴定考试。鉴定考试部分,由国家“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江西)站”具体实施。两阶段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