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考的学习过程中,大部分的表演艺考生们常常会对于表演有很多的误解,就比如“表演情绪”、“表演形象”和“过火表演”
①“表演情绪”“情绪表演”实际上是演员不去抓人物为什么就会产生这种情绪的心理根源,而是直接去演情绪,我们称这种表演上的毛病为“表演情绪”。抓情绪,实际就是抓行动。委屈、高兴、颓废的情绪怎么演绎?眉头紧锁一些?脸部肌肉张开一些?头低下去一些?说话口气悲凉一些?那么眉头紧锁到什么程度才适合呢?脸部肌肉张开到何等地步才妥帖呢?所以这就要抓人物的行为。只有抓住了人物的行为,才能抓住人物的情感,也才能找到人物的自我感觉。
②“表演形象”“表演形象”是对一种表演现象贬义的评价。有些演员没有去认真的创造任务的内心世界,又没有把人物的外部特征反复揣摩和练习,使它化解在自己的心理和形体行动之中,而是直接地去演人物的某种性格和外部特征。所以在舞台上就出现了“两副面孔”的现象,一张面孔是演员自己,另一张面孔是演员企图创造并且未消化完在自己身上的“人物形象”。这种创作方法其实是不对的,就体现在观众感觉演员在演绎角色时都一种感觉,只是在演自己而没有演角色。其实“表演形象”是一种表演观念问题,不存在理论上的错误,只是一种得不到观众认可的表演方式。
③“过火表演”“过火表演”也是一种错误的表演方法。它是指外部动作的分寸超过了内心的根据,形成了表演创作中的“心里赤字”。我们常说要“动于衷而形于外”,如果只形于外而不动于衷,或者说内心缺乏体验,而外部的形体动作和对应的内心体验有不一致,过了头,就称为“过火表演”。这种现象往往体现在有的演员经验不足,一是体验跟不上,就出现了“过火现象”。有的演员错误的认为这种“过火”的表演“有劲”“出彩”“过瘾”,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这就惨了。内心体验是要调动自己的心灵和情感的,若自己的心灵不愿意去吃这种体验的苦,那么,外界的力量再强大也无能为力了,只有等彻底的改变观念才可以。一般来说,老师批评要严格,往往痛彻的一刀,使他猛然惊醒。
专注传媒艺考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