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通知
评价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时间。满分100 分,60 分及以上者合格。
(2)技能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模拟答题等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时间。满分100 分,60 分及以上者合格。
申报条件、评价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29日
2、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3、评价流程
(1)申报人员需满足相应申报条件,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2)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予以退回。
(3)报名截止后通知申报人员详细评价地点、评价时间、准考证以及评价所需携带的其他物品等。
报名材料
(1)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报表(见附件2),填写后扫描PDF或拍成清晰图片
(2)申报人员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打印后填写完整,需经单位人资部或劳资部门审查签字盖章)(附件3)
(3)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照片
(4)学历证书照片或学信网学历证明截图
(5)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均为JPG格式并以“身份证号-姓名-正/反面”命名
(6)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彩色白底,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身份证号命名)
颁发等级证书及查询网址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制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并可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官方网址:
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org.cn
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http://www.sdosta.org.cn
济南三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