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阶段要初步搭建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知...
当前阶段要初步搭建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知识体系,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基本概念、特征、原理等,四联君整理分享"2023考研法律硕士基础阶段测试—民法学:案例分析题(27)"。27.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12月20日得知相机下落。甲丢包后,曾于2007年11月8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1000元。2007年12月1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甲是否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许诺的酬金?请说明理由。(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请说明理由。(3)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如果有,则要求返还的条件是什么?请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甲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悬赏广告的发布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3分)(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则丙无权要求甲支付报酬。因为我国法律未赋予拾得人报酬请求权。(3分)(3)2009年12月20日之前,甲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此后则甲无权要求丁返还相机。甲要求丁返还相机时,应当向丁支付所付费用。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请求返还遗失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遗失物的,应当向受让人支付其所付费用。(4分)以上就是四联君整理的“2023考研法律硕士基础阶段测试—民法学:案例分析题(27)”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预祝大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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