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专业统一考试 考试说明一、考试...
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专业统一考试 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表(导)演类专业统考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表(导)演类专业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教育、音乐剧等专业,服装表演 考试适用于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专业,戏剧影视导演考 试适用于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二、考试科目和分值(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 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四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 100 分、自选曲 目演唱 50 分、形体技能展现 50 分、命题即兴表演 100 分。(二)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 150 分、台步展 示 120 分、才艺展示 30 分。(三)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 50 分、命题即兴表演 50 分、叙事性作品写作 200 分。三、考试内容和形式(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1.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表达文学作品的能力。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 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 3 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2.自选曲目演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条件,对作品的理解、旋律及节奏的把握和表现能力。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 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 2 分钟;考生须无伴 奏进行演唱。3.形体技能展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节奏感、艺术表现等能力。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 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 2 分钟; 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4.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组织有机行动的能力、观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综合素养。考试形式与要求:现场抽取考题,稍作准备后进行考试, 时长不超过 3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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