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程序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学校审定、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一)发布信息2023年3月12日- 3月24日,在唐山学院官网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发布选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面试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 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2023年3月15日-3月25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包括简历、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科研成果等),以附件形式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待面试环节持原件进行核准。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应聘简历2.身份证;3.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毕业证书;4.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学位证书;5.已获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博士尚未毕业,须提交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告单(*报告单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7.学习和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三)资格审查需求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环节。(四)考试1.方式。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由面试工作小组指定,形式以板书授课为主,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答辩主要考核学术研究背景、科研能力、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2.面试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心理测评*不计入综合*,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3.综合*计算。综合*满分100分,各岗两分项*各占综合*的50%。应聘人员综合*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五)确定拟聘人选依据应聘人员的综合*(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名)和岗位需求数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数临界值出现两名及以上综合*相同时,按试讲*进行排名,试讲*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入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七)综合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现实表现、学术背景情况、教学和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提交考察报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选,报学校审定。对考察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八)学校审定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九)公示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十)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