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 3 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章 ...
第四条 学院在湘招生代码: 4 328 。 第五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制三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教学、 纪检监察工作 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审核招生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方案,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统筹协调重点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协调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招生对象。符合湖南省 202 3 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第九条 报考及志愿填报。报考和志愿填报时间为 2 023 年 2 月 21 日 - 28 日。实行网上报考,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学院设 6 个专业志愿和 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十条 考生类别。考生类别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免试录取考生、技能特长生、社会人员考生、体育特长生,共 6 类,后 4类考生为特殊类别考生。 第十一条 特殊类别考生报名,在完成普通类考生报名基础上需按时提供相关材料。 1.免试录取考生。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在校学习期间获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中国职业技能大赛 ” 一、二、三等奖及 “ 湖南省第一届 职业技能大赛 ”“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实行 免试 录取 到 考 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并执行学院《关于下发〈对口招收中职学校职业技能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院学〔 2020〕3 2 号)文件,享受一年学费的奖励。考生须填写并提交《湖南省中学生职高对口技能等获奖登记表》《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表》(学院招生网下载表格)、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 技能特长生。 在校学习期间获 “ 湖南 省第一届 职业技能大赛 ”“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称为技能特长生,技能特长生达到录取条件,录取 到 考 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考生须填写并提交《湖南省中学生职高对口技能等获奖登记表》《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表》(学院招生网下载表格)、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 .社会人员考生。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提交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或资格审核材料,企业在岗人员提交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 4. 体育特长生。 限招足球、篮球、排球、 田径 、航模等 5 个专业特长,应为 2002 年 8 月 31日后出生的考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学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或省级以上团体或单项比赛前八名。考生须提交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须提交“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查询系统”网站上证书审核截图打印稿。 第十二条 资格审核。免试录取考生、技能特长生、社会人员考生、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核资料收件时间为: 2 月 21日-3月 3 日(不含双休日)。考生资格审核资料可直接送至或寄达学校招生就业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跳马校区招生就业处,收件人:刘雨晴老师,联系电话: 0731-85473610),快递单备注栏须注明“考生资格审核资料”。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资料或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均按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录取规则参与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特殊要求。学院开设的专业均紧密对接航空产业,由于航空类企业不招收有色盲、色弱员工,同时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 3个专业的毕业就业岗位还有特殊要求,建议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 1. 空中乘务。 女生身高在 1.6 5 -1.74米,同时踮脚摸高达2.2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5-1.8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好,形象气质佳;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2.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女生身高在 1.62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2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好,形象气质佳;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色盲、色弱;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3.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女生身高在 1.62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2米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色盲、色弱。 第十四条 报名考试费 80元/人,完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的考生请于202 3 年 3月 3 日前关注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为:cshkzy),通过“单招缴费”功能支付报名考试费(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院单招考试资格。 第十五条 准考证打印: 完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并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请于 202 3 年 3 月 9 日通过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为: cshkzy),“单招缴费”功能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等 2 类考生设招生计划 387 名, 以第*院校志愿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不同类别考生计划;社会人员考生设计划 50 名,其中退役军人 40 名、其他社会人员 10 名;体育特长生 1 3 名。 免试录取计划不计入单招计划,单独招生总计划数为 450 名。 第十七条 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社会人员考生 3 类考生招生专业计划见下表。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 社会人员考生 (不含退役军人) 合计 学费标准 (元 /年) 1 无人机应用技术 20 4 24 4600 2 通用航空器维修 21 21 5060 3 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26 26 5060 4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21 21 5060 5 导弹维修技术 16 16 5060 6 应用电子技术 22 3 25 5060 7 电气自动化技术 21 21 4600 8 民航通信技术 21 21 4600 9 机电一体化技术 21 21 5060 1 0 工业机器人技术 26 26 5060 1 1 智能焊接技术 25 3 28 5060 1 2 数控技术 26 26 5060 1 3 空中乘务 86 86 8000 1 4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41 41 4600 1 5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31 31 4600 1 6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16 16 4600 合计 440 10 450 备注:社会人员考生中退役军人可填报上表中所有专业,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限报指定专业。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八条 在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内容与考试形式: 1 . 文化素质测试 内容与考试形式 文化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文化素质测试采取笔试 ,总分 3 00 分。 2 . 职业 技能测试内容与测试形式 职业技能测试 采取笔试方式考察考生职业技能, 总分 2 00 分。报考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和体育特长生 需增加专项测试 。 3. 考试大纲 (见学院招生网) ( 1)《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 3 年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大纲》。 ( 2)《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 3 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 ( 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 3 年单独招生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项测试考试大纲》。 ( 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 3 年单独招生体育专项测试考试大纲》。 4. 考试时间 。 学院于 2 023 年 3月 11 日 - 12 日在跳马校区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如因疫情等原因调整考试时间,将通过学院招生网另行通知。具体考场分配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总体安排如下: ( 1)文化素质测试:3月1 1 日 9:00 - 12:00 ( 2)职业技能测试:3月1 1 日 14 :00-1 6 :00 ( 3)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专项测试:3月 12 日 9:00 - 1 7 :00 ( 4)体育专项测试:3月12日 9 :00—1 2 : 0 0 ( 5)如需组织第二院校志愿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综合*。综合*为 00 分制,文化素质测试* 3 00 分,职业技能测试* 2 00 分。 获 “ 湖南省 第一届 职业技能大赛 ”“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二 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职业技能测试*赋 2 00 分;三等奖职业技能测试*赋 160 分, 取 赋分或职业技能测试 两项* 中 的较高分数计入 职业技能测试 * 。 第六章 单招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院 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 “ 阳光工程 ”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 第二十一条 院校志愿。 按照 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个院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 第* 院校 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 方可 接收第 二院校 志愿考生 。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类别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录取总*控制线(体育特长生的总*按综合*占比 30 %、体育专项测试*占比 70 %计算,其他各类考生总*即综合*)。对总*在控制线以上考生的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按总*分数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同分录取。当总*同分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测试高分考生。当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值都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数、英顺序高分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专项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体育专项测试*不合格者不予以体育特长生身份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体育特长生身份在同一专业录取不超过 2名,退役军人身份在同一专业录取不超过 3 名。 第二十六条 社会人员考生、体育特长生身份的综合*,不能低于只计综合*录取的考生*低分的 7 0 %,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以特殊类考生身份未录取和报考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未录取的情况下,可按非特殊类考生和非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参与录取。 第二十八条 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网公示拟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放弃录取。 第七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单独招生录取后,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学,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以外专业,非退役军人的社会人员考生不得调整指定专业以外的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社会人员考生)均执行编入相应班级全日制集中(全脱产)的统一教学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对考生中学外语学习语种不作要求,单招考试外语限考英语,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试有舞弊、代考行为的,以及 其他违反教育部 、省教育厅 相关招生规定的 。
专业解答各类课程问题、介绍师资和学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