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2 3 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 一章 ...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2 3 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 3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 发 〔 202 2 〕 54 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 学 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 招生与就业 工作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 、 监察 专员办公室 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 考试、 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 17 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 参考人数 , 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以下称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以下称二类考生)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 ,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不同类别考生计划确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 50 %的比例申报202 3 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 和社会人员 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 202 3 年单招总计划为 1000 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 /年) 信息工程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三年 70 5500元/年 软件技术 三年 75 7800元/年 移动应用开发 三年 50 4600元/年 大数据技术 三年 50 4600元/年 艺术设计 三年 30 7500元/年 智能制造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0 7800元/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50 4600元/年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60 4600元/年 数控技术 三年 60 46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 0 4600元/年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80 3500元/年 电子商务 三年 8 0 3500元/年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50 3500元/年 市场营销 三年 2 5 3500元/年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三年 80 3500元/年 旅游管理 三年 1 10 4600元/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30 4600元/年 总计 1 000 ★实际收费按202 3 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 1 0人, 社会人员考生招生计划 10人,体育特长生计划12人, 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 退役军人和社会人员考生只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转入单招普通类考生计划或普招计划;退役军人考生、社会人员考生、艺术特长生要求跟普通考生一起进行全日制在校学习与管理)。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志愿 实际参考人数 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 一类考生、二类考生 )录取*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 一 条 符合湖南省 202 3 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 二 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 高职 单招报名时 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 1-2所院校报考 。 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1日-12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如未完成单招计划再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志愿录取的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 三 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 考生 允许任选 1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 。 第十 四 条 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 2023年2月21日-28日。高职单招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 五 条 退役军人 和社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提交: 2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学校终身教育大楼1911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2)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4)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5)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十 六 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 七 条 报名费缴纳: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 80元。缴费流程 和时间 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 网址: 第十 八 条 准考证打印:具体方法 和打印时间 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 s/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 在考试前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财务处和 招生就业工作 处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 十九 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考生分为 一类考生、二类考生, 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单独招生网。 第二十 一 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 符合条件的免试生除外) 。 一类考生 、 退役军人考生、社会人员考生 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体育特长生详见附件《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二十 二 条 1. 文化素质测试: 一类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 考生 以学业水平 合格性 考试*(语、数、外三科原始*之和除以 3,补考*不算)折算成100分为文化素质测试* ; 二 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体育特长生参照一、二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办法执行。 2. 2 .职业技能测试: 我校按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专业大类进行测试。一类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二类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 退役军人 按一 类 普通应届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体育特长生由 文法学院体育教研室参照 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 相关要求进行测试(具体方案见附件) , 考生体育项目测试*作为技能测试* 。 第二十 三 条 命题: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 四 条 保密措施: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看管。 第二十 五 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十 六 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 七 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 、 社会人员考生 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与一类考生的 职业技能测试 内容一致 ,依据测试*从高到低录取 ( 退役军人和社会人员考生只录取一志愿考生 ) 。 第二十 八 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 应届毕业当年可推荐至我校就读; 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 “ 湖南 省 第一届 职业技能大赛 ”“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 推荐到我校就读,由我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 符合条件的考生 须确保 有效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读中职学校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 于 2月28日下午 16 点前(逾期不受理)送或寄(建议顺丰快递 )达。 第二十九条 在校学习期间获 “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满分计入综合*;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满分的80%计入综合*,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取两项*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考生需在2023 年 2 月 28 日前 (逾期不受理)送或寄(建议顺丰快递 )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终身教育大楼 1911室。 第三十条 按考生第*志愿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 实际参考总人数 再乘以各类别 实际参考 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 一类考生和二类考生 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 1 50 人,该专业 实际参考总人数 为 300 人,如 一类考生和二类 考生 分别实际参考人数为 200、100 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 100、50 人,保证各类别录取*基本一致。第*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第*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 第三十 一 条 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考生 填报的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 可在专业分数线达到的专业 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 二 条 总*相同时, 一类考生 则按语文、数学、 外 语的*顺序依次排列, 二类考生则 按文化素质测试 * 、 技能测试 *依次排列。 一类考生以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的总*为依据。 没有学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 三 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 公示 7个工作日后, 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官网 ( https://www.hnou.edu.cn/sites/html/wyz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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