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 3 年 单独 招生章程 第...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 3 年 单独 招生章程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 600号 。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平衡专业布局的原则,确定我校 17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有关比例申报 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 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755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 /年) 文 化 类 专 业 组 专业组一 学前教育 三年 100 3500 早期教育 三年 100 3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 管理 三年 80 3500 小学教育 三年 20 3500 小学语文 教育 三年 35 3500 小学 英语教育 三年 35 3500 小学 科学教育 三年 50 3500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三年 30 3500 现代教育技术 三年 50 3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100 4600 旅游管理 三年 55 4600 艺 术 类 专 业 组 专业组二 美术教育 三年 25 3500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10 7500 视觉传达设计 三年 10 7500 专业组三 音乐教育 三年 25 3500 表演艺术 三年 10 7500 专业组四 舞蹈教育 三年 20 3500 总计 755 ★实际收费按202 3 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 5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专业招生计划 。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 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 高职 单招报名时 可选择 1-2所院校报考 。我校首先录取第*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剩余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第*志愿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选择文化类专业时在 文化类 专业组 (专业组一) 中任选 2 个专业进行 填报 ,选择艺术类专业时只能在艺术类专业组 (专业组二、三、四) 中选取其中一组填报 2 个专业 ,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 调剂( 注: 不可同时跨 文化类 专业组 和艺术类 专业组 填报,也不可 在艺术类专业组中 同时跨音乐、舞蹈和美术类填报,否则第二专业志愿无效 ) 。 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 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六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后,须按要求提交 退役证或转业证。 第十七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报名费缴纳: 第*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 202 3 年 3月 2 日 — 5 日 17:00 , 进入我校官网按《缴费指南》网上缴纳考试费 ; 第二志愿填报我校且未被第*志愿录取的考生在 202 3 年 4 月 1 日 — 3 日 17:00 进入我校官网缴纳考试费 。 每人 80元,不接受现场缴费。 缴费流程详见学 校 招生网,网址: http://zsjyc.hnyesf.com/ 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 第*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缴费成功后,在 202 3 年 3月 8 日 — 10 日 打印准考证 ;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缴费成功后,在 202 3 年 4 月 6 日 — 7 日 打印准考证。 具体方法详见学 校 招生网,网址: http://zsjyc.hnyesf.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不能打印 《准考证》, 且视为放弃我校单招考试,不予安排考场。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退役军人。 第二十二条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的考生和退役军人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 心理测试 ( 不计分,作为参考依据 ) 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200分, 总分 5 00分。 1.心理测试: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 2.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历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原始*之和,补考*不算)300分为文化素质测试*。 3.职业技能测试: 普高和 职高对口 : ( 1)报考文化类专业 ( 专业组一 ) 的考生 职业技能 测试形式为 “面试 ”,满分 2 00分 ( 面试占比不超过 20% ) 。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 普通话能力 (英语教育专业须测试英语口语) 、书写能力、 才艺特长 和动作协调 等综合素质。( 2)报考艺术类专业 ( 专业组二、三、四 ) 的考生 职业技能 测试为 “ 专业技能测试 ” , 满分 2 00分, 主要 测试 专业基本技能和相应的艺术素养等 。 退役军人:进行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 满分 2 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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