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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800人

作者:湖南单招报名 来源:湖南单招报名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章 ...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湖南省 邵阳市大祥区,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南路。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 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牵头学校单独招生的工作。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的考试考务工作。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 早期教育、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 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党务工作、体育艺术表演 等 十二 个专业 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申报 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800人,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单招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 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组别 计划数 (人) 学费标准 (元 /年) 学前教育学院 早期教育 专业组一 100 3500 学前教育 210 3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90 3500 初等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30 3500 文学院 小学语文教育 30 3500 艺术学院 音乐教育 专业组二 40 4400 舞蹈表演 30 7500 美术教育 专业组三 30 4400 理学院 体育教育 专业组四 50 4600 现代教育技术 专业组一 60 3500 体育艺术表演 专业组四 50 7500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 党务工作 专业组一 80 3500 合 计 800 其中: 1.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见下表,计划包含在总计划中。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组别 计划数 (人) 学费标准 (元 /年) 学前教育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专业组一 30 35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务工作 专业组一 50 3500 2.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 第四章 报名及志愿设置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 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在 高职 单招志愿填报时 可选择 我 校 作为第*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在完成第*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组织第二志愿考生考试录取。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因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方式。 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 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六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 2023年2月2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行政楼229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2.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5.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第十七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素质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报名费缴纳: 2023年3月1日-3月5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校官网,网址: http://www.xzyesf.cn 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于 2023年3月10日17时前,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来学校现场确认信息、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五类社会人员。 第二十二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社会人员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 (一) 考生分类及考试方式 1.考生分类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报名信息为基础,将考生分成 A、B、C三类。 A类考生为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 完整 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 B类考生为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 ; C类考生为社会人员考生(含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社会人员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即B类考生)身份报考。 2.考试科目: 学校采取 文化素质测试: ( 1) A类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 文化素质测试 ”,其 文化素质测试 *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数、外三科*,满分 300分。 ( 2)B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文化素质测试 ”。 文化素质测试 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 300分。 其中、。命题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有关内容为准,考生可自行参考相关资料。 ( 3)C类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 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 职业技能测试 : ( 1) A、B、C三类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职业技能测试 ”。 ( 2) 职业技能测试分面试和非面试两部分进行,两部分测试的*之和为职业技能测试总*。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党务工作专业满分 200分;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范围与流程考前五天在学校官网公布,测试按照公布的范围与流程进行。 (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1.第*志愿考试时间: 2023年3月11日 B类考生 上午 8:30-11:30 文化素质测试 下午 13: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2023年3月12日 A、C两类考生 上午 9:00-12:00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 13:30-17:00 职业技能测试 2.第二志愿考试时间: 如果第*志愿录取结束,仍然空有计划,则组织第二志愿考试。 2023年4月8日 上午 8:30-11:30 B 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 下午 13:30-17:30 A 、 B 、 C类职业技能测试 3.考试地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特别提醒: 如疫情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按照省考试院与邵阳市委防控办的要求会及时在学校官网上另行通知。 (三)总*计算方式 1.A、B两类中的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党务工作 : 考生总* A、B两类中的 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体育艺术表演: 考生总* 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四条 命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第二十五条 保密措施:学校教务处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六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十七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 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志愿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 毕业 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分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十条 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 专业志愿优先, 从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录取。 考生 填报的第*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一条 A类考生 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数、外三科 原始*作为文化 素质测试 *。没有学考* 或者学考*不全 的 普通 高中应 毕业生 届生必须按照 B类考生 要求进行文化 素质测试 ,并按 B 类 考生 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总*相同时,A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排列,B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依次排列。 第三十三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和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四条 免试对象和办法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推荐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 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专业对口或相近的 可免试推荐到 我校相对应专业 就读。 2.社会人员免文化测试。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只参加 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人员也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满分计入综合*;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满分的80%计入综合*,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取两项*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 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在 2023年2月28日前 向 我 校 提出 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第三十五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xzyesf.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七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九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四十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 “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四十一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章 录取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2月21日- 2月28日 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3月1日- 3月5日 考生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 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校官网,网址: http://www.xzyesf.cn 3月10日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取准考证。 3月11日-12日 填报第*志愿考生参加相应考试 3月15日 第*志愿录取名单公示。 4月8日 填报第二志愿考生参加相应考试 4月11日前 第二志愿录取名单公示。 4月底 预录取名单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备案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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