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单招简章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百年学校 国有公...
2.具有有效学业*的应届普通高中生 3.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等 4.退役军人类考生 0 6 录取规则 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当出现多名考生单招总*(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学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如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3.根据第*志愿参考情况,分别划定退役军人、应届普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三个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第*志愿报考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组织第二志愿考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单招剩余计划开展顺位录取 。 4.应届普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个类别,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两个类别考生的录取*保持总体一致。 5.退役军人优先安排录取计划,按照单招总*高低依次录取。退役军人只录取第*志愿报考的考生。 6.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文件中免试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经学校鉴定后可免试入学(不占用单招计划)。 7.如有递补和调剂录取,按先递补(如有预录取考生放弃资格)、后调剂的顺序录取。调剂优先在专业大组(学院)内进行,其次再在学校内部进行。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4)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 9.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10.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0 7 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其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情形。 3.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颁布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等规定执行。 0 8 奖助学金政策 1.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2.学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2023届单独招生(含获奖免试专科提前批)录取新生,予以专项奖励政策。 (1)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中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在“湖南省第一届 职业技能大赛”和“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同学,给予免除学费三年。(限获奖免试直接录取新生) (2)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同学,给予免除学费一年;获得三等奖的免除半年学费。(限单招录取的职业技能特长生)。 0 9 监督机制 为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 纪10 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3.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4.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5.学校通讯地址: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大道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学校网址:h 7.学校微信公众号: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ningxiangshi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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