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01 总 则 第...
01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水渡河畔,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水渡河路100号。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03 单招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我校确定36个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我校将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不同类别考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55%的比例申报单招计划,共计2640人(其中:包含退役军人考生单列计划7人、体育特长生单列计划23人)。退役军人考生、体育特长生可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第十一条 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125 5060 国土空间 规划与测绘 三年 60 4600 测绘地理 信息技术 三年 40 4600 大数据技术 (地理信息应用方向) 三年 25 460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方向) 三年 25 4600 环境地质工程 三年 105 4600 地质调查 与矿产普查 三年 40 5060 钻探工程技术 三年 40 4600 岩土工程技术 三年 105 4600 宝玉石鉴定 与加工 三年 105 4600 软件技术 三年 80 4600 大数据技术 三年 45 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智能硬件工程技术方向) 三年 50 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自动化控制方向) 三年 50 4600 计算机 应用技术 三年 30 4600 人工智能 技术应用 三年 80 4600 地下与隧道 工程技术 三年 55 4600 道路与桥梁 工程技术 三年 110 4600 工程造价 三年 110 5060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130 4600 房地产经营 与管理 三年 50 4600 建筑经济 信息化管理 三年 90 4600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110 3500 市场营销 三年 120 35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年 60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60 3500 旅游管理 三年 95 4600 旅游管理 (生态旅游方向) 三年 25 4600 应用英语 三年 45 32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80 5060 专业组二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130 7500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65 7500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60 7500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45 6000 专业组三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135 5060 建筑工程技术 (智慧建造方向) 三年 60 5060 总计 2640 _ ★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04 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于2023年2月1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高职单招有关高考报名手续。 第十四条 单招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从2023年2月21日8:00开始,至2月28日18: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填报志愿期间的2月22日-27日每天18:00前公布当前各高校各计划类别第*志愿第*专业填报考生人数,考生可通过“考生综合信息 平台”和“潇湘高考”APP查看。所有考生可在报考时间截止前(即2月28日18:00)随时修改报考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志愿。 第十五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高职单招报考设第*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 第十六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及退役军人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各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同,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七条 身份认定。符合退役军人身份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表(退役军人)》,并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将证明材料于2023年2月13日-17日交至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确认资格后考生方可填报退役军人类别的志愿专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符合免试直接录取条件和免技能测试的职业技能特长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2月13日-17日交至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或免技能测试录取,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体育特长生的报考条件具体见《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2月13日-17日交至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第十八条 报名费缴纳: 2023年3月2日—5日,通过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考生不予排考。缴费流程详见学校单独招生网 网址: 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 第*志愿考生2023年3月8日—10日,第二志愿考生2023年4月5日—7日(未完成单招计划的情况下将进行)具体详见学校单独招生网
05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单招按第*志愿、第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1日—12日,如录取后未完成当年的单招计划,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四类。各类考生的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单独招生网。 第二十二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有有效学考*的)和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无有效学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别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三条 1.心理测试: 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采用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 2.文化素质测试: 对于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无有效学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之和除以3)折算成100分为文化素质测试*。 3.职业技能测试: 根据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具体测试方法详见各类别考试大纲。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依据专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试;退役军人,根据学校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体育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内容详见《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第二十四条 命题:由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部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六条 组考: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十七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07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六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七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八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
专业解答各类课程问题、介绍师资和学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