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
*计算办法 1. 普通应届考生: 2. 退役军人: 我校单招考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 05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的原则,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如未完成单招计划,我院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 2.我院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同时,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考生分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录取。 3.退役军人考生:根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专业志愿在单列计划中择优录取,并从相应类别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除计划数。 4.按国家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推荐至我院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 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对口专业就读。如考生需跨专业,则不能享受免试录取政策。 5.同类别考生出现综合*相同时,则按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文化素质、技能测试顺序录取。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7.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审核备案的为准。 8.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9.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上级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06 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考试*确定拟录取入围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间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招生电话查询录取情况。已经预录的学生按我院要求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2. 第二志愿录取。 第*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第*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3.确定录取。 学院将经考生确认并公示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录取日程安排 1. 拟录取名单公示:2023年3月下旬,网址:http://zsxx.hnjd.net.cn/ 2. 录取确认手续办理:2023年4月上旬,网址:http://zsxx.hnjd.net.cn/ 3. 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2023年4月下旬,快递单号查询网址:http://zsxx.hnjd.net.cn/ 4. 若我院有二志愿组考安排,详见官网通知。 07纪律监督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08 其它事项 1.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学院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3.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 4.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5.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 学院网址:http://www.hnjd.net.cn 招生网址:http://zsxx.hnjd.net.cn/ 招生咨询电话:0731-58210621、52810201、52810388、58596575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云平台 纪检监督电话:0731-52810212 09 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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