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教...
第*章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教学质量、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重点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普通计划。面向 2024 年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应届脱贫家庭毕业生(简称脱贫计划)。(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免试计划单独下达,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第二章 招生对象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 2024 年7 月 31 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上述退役免试计划报考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3.已参加了上年度的专升本考试又延期毕业再次报考的考生,上年度已被退役免试计划录取的考生(含录取未报到、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第三章 招生专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 号)附件中印发了《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为高职(专科)专业(类)对应报考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类)的依据,考生须按照《指导目录》规定选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有音乐或舞蹈基础的学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2024 年,我校计划在 7 个本科专业进行“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第四章 报名方式(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竞赛获奖考生于 2024 年 1 月下旬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4 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报名工作具体要求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4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4〕1 号)为准。(二)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为 3 月 22 日 8 时至3 月 25 日 17 时。所有考生在此时间内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本科学校在专升本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 1 所本科学校的 1 个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可以随时修改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修改志愿。填报志愿期间的前 3 天(3 月 22 日 8 时-3 月 24日 17 时)考生可实时查看所选本科院校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须按要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其中,资格审核没有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只能按照非免试生身份填报普通计划志愿。(三)缴纳考试费。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为 130 元/人。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与志愿填报时间同步,为 3 月 22 日 8 时至 3 月 25 日 17 时。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与普通计划 相 同 , 缴 费 方 式 请 关 注 我 校 教 务 处 官 网 通 知 公 告 栏(https://jwc.hnist.cn/jwdt/tzgg.htm)。报考免试计划但未按时向我校缴纳费用的考生取消免试资格。第五章 考试组织与管理2024 年专升本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统一组考,统一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和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制定命题、组考、录取等工作细则。(一)免试生考核测试。报考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方式为现场面试考核。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考核方式。技能考核实施“三随机”管理模式,即考生(单个或以同一报考专业为一组)、面试专家抽签随机分组,面试顺序和考题抽签随机产生,每组安排 3 人以上考核人员,同时各配备 1 名监督人员和考试秘书。免试生考核测试时间为 3 月 30 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教务处官网公告栏通知。(二)普通计划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 2 门公共科目和 1门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省级统一命制的大学语文(科目代码 201)、高等数学(科目代码 203)、大学英语(科目代码 101)3 门科目中任选 2 门,其中大学钟,大学语文和高等钟,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 150 分;专业综合科目(科目代码 3XX)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值 200分,专业科目原则上考试时长为 150 分钟,音乐、体育相关专业由于涉及专业技能考核,以实际实况为准;3 门科目合计总分满分 500 分。2024 年我校考试科目要求详见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官网通知公告栏《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专升本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三)普通计划考试组织。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在湖南理工学院考点考试。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对考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四)普通计划考试时间等事项。2024 年专升本考点设置在报考的招生院校。考试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1 日,上午第*单元:大学英语(8:00-9:30),第二单元:大学语文或高等数据(10:30-12:30);下午第三单元开始时间为 15:00,其中专业综合科目(15:00-17:30),音乐、体育相关专业结束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第六章 评卷(一)评卷。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将统考公共科目考生答卷送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评卷,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要求评卷。(二)公布*。考试结束后 10 天内,学校将自命题科目考生*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公布考生*,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或其他平台查看。(三)*复核。考生如对*有疑义,可在*公布后 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申请复核。学校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数据,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专业综合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专业综合科目*有差错的,由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申请更正。*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核查结果。第七章 划线学校综合考虑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等情况,划定相应专业的*低录取控制线或有关要求。第八章 录取按照“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招生高校统一开展录取工作。(一)免试计划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开考前进行,按照《湖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面试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要求和程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4 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二)普通计划录取。普通类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原则上 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2 门统考公共科目、1 门专业综合科目*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同分排位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 10 个百分点。录取*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三)审核和公示。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我校及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 7 日。(四)毕业资格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与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将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数据交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第九章 其他事项1.本招生章程在湖南理工学院官网和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网站发布,专升本考试招生动态信息及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jwc.hnist.cn。2.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3.学校设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30-8640016,及时解答学生的咨询问题。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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