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报名条件1.符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1.符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2.具备招生项目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夏季项目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招生计划中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3.考生须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5.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第十三条 注册报名1.注册报名渠道: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2.注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 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夏季项目注册时间: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3.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夏季项目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1.文化考试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生可于3月22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2.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体育专项考试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相关通知。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1.文化*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2.体育专项**低录取控制线:(1)篮球(男子,五人制) 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体育专项*不低于75分。(2)足球(男子,十一人制)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非守门员项目体育专项*不低于60分,守门员项目体育专项*不低于75分。(3)羽毛球项目体育专项*不低于50分。(4)网球项目体育专项*不低于50分。(5)游泳项目体育专项*不低于90分。(6)田径项目体育专项*不低于70分。3.综合分计算办法在文化*、体育专项*均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6)×30%+体育专项*×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4.录取规则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梯次顺序,根据我校各招生项目计划,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分招生项目(部分项目分男女)优先录取第*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仍有剩余,则不再调整。当同招生项目综合分相同时,录取体育专项*高者;体育专项*仍相同时,按文化*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录取。各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5.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其他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2.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95-22693678。5.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华侨大学招生处】电话:0595-22695678邮箱:hquzsb@hqu.edu.cn网址:https://zsc.hqu.edu.cn【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电话:0595-22693589邮箱:tyxy@hqu.edu.cn网址:https://tyxy.hqu.edu.cn第十八条 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华侨大学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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