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法定节日,与周末连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调课安排 放假期间的教学安排按教务处、研究生院通知执行。 三、放假要求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值班人员要遵守时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证政令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小班/任意时段,全日制,白天班,晚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