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三)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资格不受本项第(二)条限制,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报名程序报名程序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缴费三个阶段。(一)报名和资格审查申请人自行下载《南通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和《南通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基本信息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报名时间:2025年6月21日-6月30日。逾期将不再处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1.《南通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2.《南通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基本信息表》3.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5.本人身份证正反原件扫描件;6.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或《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此项仅限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提供);7.报名学院所需的其他材料。(具体以各报名学院规定为准)请将以上材料按照相应文件名命名,并统一压缩文件以“报名学院+报名专业+姓名”命名后发送至相应学院的邮箱,邮箱主题请填写“XXX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例如“张三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重要提示:资格审查所交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因所交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方可进行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1.在线注册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请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进行注册(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并向我校提出学位申请。申报教育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国家平台的专业请务必按照二级进行填报(例如:专业学位-内科学,代码105101)。国家平台专业填报提交后,一律不予更改。在线注册结束前请查看“申请状态”,确保“提交学位申请”环节在现场确认前完成。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申请人届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到现场办理。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另须携带以下材料:(1)《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需要出具国家认可的规培基地的证明。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即二级)应与《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完全一致,否则视作本次申请无效。3.采集时间6月21日-7月8日,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重要提醒:(1)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专业一旦确定,一律不得变更。(2)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请招生学院收齐后,于7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3)已经采集过图像和指纹信息的申请人无须重复采集。(三)缴费与标准我校课程学习阶段为两年,收费标准详见表1。采集通过的人员需完成第*学年的课程学习阶段缴费。缴费网址https://fee.ntu.edu.cn/,用户名、密码和缴费时间将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移动电话为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号码,请保障电话畅通)。课程考核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招生学院组织。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五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具体报考流程与时间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当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3.申请人五年内若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缴费按照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当年的收费标准执行。申请人在其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后,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