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建设高校。学校1995年设置美术学院,2004年设置音乐学院,是湖北省较早开设艺术教育的重点高校。 一、招生专业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省份及学费标准以各省官方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声乐表演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器乐表演招收的器乐种类仅限于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竹笛、笙、中阮、琵琶、扬琴、唢呐、民族打击乐、低音提琴。 2. 3. 4. 艺术类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须以英语作为第*外语安排教学。 三、录取规则 1. 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2. 3. 艺体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4. 按大类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学习一年后根据各教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