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颁发的高压电工人员可否进行低压电工的工作
依据《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电工作业目录调整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6个操作项目。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电工作业人员按照操作项目上岗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
小班/1对1/任意时段
小班/任意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