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注: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初始密码。进行独立网上报名省份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本省(区、市)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本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其他各省(区、市)报考人员,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全国统一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的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网上报名的规定环节,考生应对未查询确认而带来的不利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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