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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师考试说明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参加考试并*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中级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可重叠)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或获博士学位。
4.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参照以上条件,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
5.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以上各条件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2020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
10月30日(周六):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2:00~4:30《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整天,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各为2.5小时。《专业知识与实务》、《经济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
四、报名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