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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金融理财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和道德水准,促进中国金融理财行业的规范化, 2003年初,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成立了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专家委员会,并颁布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理财规划师是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针对个人、家庭以及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
2006年起实施全国统一考试, 理财规划师职业在国内已成为一个热]新兴职业。随着金融市场全面对外开放,混业经营状态已来临。以贵宾理财为代表的顾问式金融行销已成为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理财、信托等金融机构应对激烈市场竞争和开展个人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不难预见理财规划师将成为继律师、注册会计师后,国内又一个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金领职业。
2017年根据相关规定,把行业认证和标准交给市场,交给行业协会的精神,由各地方自行安排相关的认证及考试。上海地方政策待定。
招生对象
◆银行的个人业务部管理人员、培训经理、客户经理和理财专员;
◆证券、基金公司的销售经理、投资顾问和客户经理;
◆保险公司的培训经理、营销部管理人员、营业部经理、高级业务员;
◆投资中介公司、咨询公司及经纪公司专业人员;
◆提供理财咨询的其他专业人员如注册会计师、律师;
◆从事收藏、典当工作的相关人员;
◆对理财规划有兴趣、有意成为理财顾问的各行业从业人员。
考试科目
三级:《理论基础》 、《专业技能》
二级:《理论基础》 、《专业技能》 、《综合评审》
-级:《理论基础》 、《专业技能》 、《综合评审》
分数保留说明:考试不合格的,保留达到60分及以上的科目成分数一年, 在此期间可参加补考,一年内可补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