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各类课程问题、介绍师资和学校情况
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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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保健医生,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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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婴健康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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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月子会所、家政服务从事营养配餐人员及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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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事食疗调理、营养干预、健康管理、药膳养生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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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康复保健、健身塑形、美容养生等机构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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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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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营养、健康知识感兴趣的个人和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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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想要通过健康的饮食调理身体健康的人群,如减肥、三高、肿瘤等人群
课程内容
按照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中心统一制订教学大纲授课:
(一)基础课程大纲
1.职业道德
2.医学基础知识
3.营养学基础知识
4.各类人群营养知识
5.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
6.公共营养
7.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
8.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二)四级技能培训大纲
章节内容
一章膳食调查与评价
第二章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
第三章膳食指导和评估
第四章食品营养评价
第五章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
(三)三级技能培训大纲
章节内容
一章膳食调查与评价
第二章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
第三章营养咨询和教育
第四章食品营养评价
第五章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
1.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