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定义
职业指导人员是指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二、职业等级
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申报条件
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
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
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在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在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报名方式:
“鉴定考试”统一组织报名和交费,初审合格后,
报名时请携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从事本专业工作证明一份
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登记表〉一份
一寸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