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
职业技能等级 :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一级/高级技师。
鉴定方式 :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