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在 0~3 岁婴幼儿家庭从事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护理和辅助早期成长的人员。
职业编码:4-10-01-02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招生对象
1、希望婴幼儿获得科学照料的准爸妈、新晋宝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
2、从事或者需要教育婴幼儿的人员。
3、学前、幼教、护理、护士等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或毕业学生。
4、在幼儿园、亲子园、托儿所、母婴店等工作人员。
5、妇联、计生委、妇幼保健院等机构中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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