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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课程介绍】
(1)制定和监督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危险化学品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危险化学品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使用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7)制定并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配合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