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入户、健康、心理、茶艺、社工考证
深圳市2019 年度人才引进立户登记服务指南
用人单位申办应届毕业生接收或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应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一、申办条件
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二、市、区立户权属划分
(一)国家、各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央企、各省属企业、行业统筹单位,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
(二)本市直通车服务企业、总部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但不能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
(三)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单位管理员(需在用人单位缴交工伤保险 2 个月以上)按以下 2 种方式注册:
1.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按照网站指引进行实名注册。
2. 登陆人才引进系统,在单位用户登录栏目点击“注册统一用户”,系统跳转至“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注册单位用户。已注册用人单位只需对当前信息校核后进行年度业务初始化,无需再次注册。
备注:在填写或校核信息时,请根据本单位情况,准确选择单位性质、业务审批部门、工商登记所在区。
在选择业务审批部门时:
国家、各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央企、各省属企业、行业统筹单位,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请选择市人力资源部门;直通车服务企业、总部企业,可自主选择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工商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其他用人单位,请选择工商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
在选择工商登记所在区时:
请选择本单位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地址所在区;如所在区存在区划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区划为准(例如: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地址在原宝安区观澜街道的企业,因观澜现已调整为龙华区,应选择龙华区);工商注册在前海的,请选择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的所在区。
(二)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立户提 用人单位申办应届毕业生接收或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应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一、申办条件
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二、市、区立户权属划分
(一)国家、各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央企、各省属企业、行业统筹单位,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
(二)本市直通车服务企业、总部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但不能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
(三)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单位管理员(需在用人单位缴交工伤保险 2 个月以上)按以下 2 种方式注册:
1.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按照网站指引进行实名注册。
2. 登陆人才引进系统,在单位用户登录栏目点击“注册统一用户”,系统跳转至“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注册单位用户。已注册用人单位只需对当前信息校核后进行年度业务初始化,无需再次注册。
备注:在填写或校核信息时,请根据本单位情况,准确选择单位性质、业务审批部门、工商登记所在区。
在选择业务审批部门时:
国家、各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央企、各省属企业、行业统筹单位,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请选择市人力资源部门;直通车服务企业、总部企业,可自主选择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工商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其他人单位,请选择工商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
在选择工商登记所在区时:请选择本单位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地址所在区;如所在区存在区划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区划为准(例如: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地址在原宝安区观澜街道的企业,因观澜现已调整为龙华区,应选择龙华区);工商注册在前海的,请选择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的所在区。
(二)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立户提交—确定,即进入人才引进系统主界面,可进行“综合管理”、“修改密码”、“业务申报”等业务操作。
四、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